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第1部分: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规定 |
英文名称: | Nuclear criticality safety for fissile materials outside reactors - Part 1: Administrative practices for nuclear criticality safety |
中标分类: | 能源、核技术 >> 能源、核技术综合 >> 卫生、安全、劳动保护 |
ICS分类: |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>> 核能工程 >> 裂变物质 |
替代情况: | 替代GB 15146.1-1994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
发布日期: | 2008-09-19 |
实施日期: | 2009-08-01 |
首发日期: | 1994-07-07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|
提出单位: |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起草单位: |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|
起草人: | 刘新河、吴德强、刘开武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9-08-01 |
页数: | 8页 |
计划单号: | 20062693-Q-517 |
适用范围
GB 15146《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》迄今已经发布了11个部分,GB 15146对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操作、加工、处理、贮存和运输的核临界安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。
本部分为GB 15146的第1部分。
本部分代替GB 15146.1-1994《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规定》。
此次修订重点是质量保证体系的引入,但绝大多数是编辑性的修改。
本部分规定了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加工、处理、操作、贮存的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。
本部分适用于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加工、处理、操作、贮存的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。
本部分不适用于受控条件下组装易裂变材料(例如受控条件下的次临界和临界实验)的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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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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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能源 核技术 能源 核技术综合 卫生 安全 劳动保护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核能工程 裂变物质